「书评」《论私力救济》

未知 2023-11-30 1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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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昕,法学博士,知名法律学者,律师,北京理工大学博士生导师,司法高等研究所主任。曾任西南政法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国家重点学科诉讼法学司法制度方向学术带头人。在《法学研究》《中国法学》《社会学研究》等刊物发表论文若干,著有《迈向社会和谐的纠纷解决》(入选全国第二届“三个一百”原创出版工程)、《英国民事诉论与民事司法改革》等。

出版社: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

出版时间:2015年7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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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简介

本书采用小叙事大视野,从个案到法理的研究进路,开篇从华南一个民间收债个案的调查与分析入手,通过谈话、直接参与收债活动,个案分析,文献收集与阅读等方法分析该个案中的当事人为何选择民间收债而不寻求司法救济,民间收债群体怎样拉客户、如何接受委托,是否使用证据等问题。通过分析作者发现当事人收债之原因是职业发展自然过程、具有相当偶然性,并且与市场需求有关。收债人处理的纠纷主要以贷款纠纷为主,其客户与催收对象都以法人及其他组织为主。民间收债群体接受事务,有其自身的原则:一、没有道理的绝不接受,如敲诈;二、没有单据的通常不收;三、难度大的往往不收。处理收债事物的方式主要为“磋商”。收债投入成本主要为差旅通讯和给马仔的工资,收债的收入主要为收取金额的30%-35%。催收行为最后的结果分为和解、强制磋商以及不了了之三种。

本书后半部分作者拓宽视野,运用法经济学、法社会学等理论框架解释实证材料,全景式展现纠纷解决机制全貌,更一般性地分析私力救济现象,并进行理论建构。作者首先表明的一个观点是将民间力量作为私力以维护、取得和保障自身权利的救济机制和手段。它流传千年至今,虽已不受到主流的公开认可,但确实仍旧在社会中是得到运用的,是值得肯定的。本书指出对于私力救济,国家出于对权威受到挑战、稳定压倒一切等原因而对私立救济采取限制态度,但在这个背景下,私立救济仍然有其生存土壤并在社会生活中屡见不鲜。作者也指出私立救济有独立自治功能,同时可以解决纠纷、维持秩序,并且相对公力救济有形成竞争、弥补局限、替代补充的功能。作者指出因为人类本性、习惯的影响,以及存在一些不在公力救济处理范围且公力救济无法解决或解决成本过高的纠纷,私立救济有其存在必要性。所以作者认为应当有针对性开放私立救济服务,使其以合适的形式被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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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理由

本书是一个不太“法学”的法学著作。因为该书作者坚持方法论多元主义、个人主义与实用主义,把私力救济纳入经济学、社会学、政治学等交叉学科的框架,试图将纠纷解决和民事诉讼理论融会贯通,打通了法学与其他社会科学的隔阂,实现了学科之间的融合。在内容上,作者从纠纷解决的角度上切入私力救济和权利保障问题,以此为线索对纠纷解决机制进行深入探讨,展现了司法的弊端和改革的紧迫性,提出了司法改革和法治建设一些可能的发展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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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制:张永江
作者:何雨威,湘潭大学法学院2022级刑法学硕士研究生
编辑:何雨威
责编:易凌峰
审核:王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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